“我只能帮你到这了,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。”
巴尔搓搓手,观察着林凡。
所谓滴血认主,就是强大者的精血滴入弱小者的脑海,形成一种主仆契约。
现在唯一麻烦的就是,林凡的修为太低,这只蛆虫别看体型小,修为已经达到地灵境。
如果林凡无法降服这只蛆虫,巴尔只能将蛆虫杀死,不然林凡可能会被反噬成白痴。
“呜呜呜,你们这些坏蛋。”
林凡在脑海里找到了这丝意识,相比于其他地灵境野兽,这只蛆虫好像不是那么凶残。
“呃,我们不是坏蛋,就是想和你做个朋友而已。”
对方应该处于幼年期,林凡赶紧连哄带骗。
“哼,我都看到了,那个家伙把我的小伙伴都烧死了。”
“这巴尔是怕他们吃的太多,你就没得吃了”,林凡都有点佩服自己的逻辑。
“哦?也对,每次我都吃不饱”,看来这只虫子是个吃货呀。
“那你和我签订契约,我带你去吃好多好吃的怎么样?”
“好呀好呀,不许骗我!”
林凡突然感觉自己和蛆虫的联系强大了许多,睁眼一看,蛆虫的脑门也多了一个红色印记。
“这么快,可以呀”,巴尔探头探脑的看着爬到兽匣里的蛆虫,好奇以林凡的能力竟然这么快就驯服了它。
林凡把还没有被蛆虫染指的豪猪尸体扔进兽匣,尝试着联系蛆虫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名字?没有。”
“那我以后叫你小虫吧”,相比于方才爬满尸体的蛆虫,小虫胖乎乎的倒是显得可爱多了。
“好呀好呀,你可要多给小虫吃的,小虫困了,要睡觉了。”
“好的,等你睡醒了,就能看到好吃的了。”
林凡像是哄孩子似的,总算把小虫忽悠到手了。
“啧啧,你这套手段倒是适合来魔界”,巴尔跳到林凡肩上,拍拍屁股坐下。
林凡才不在乎巴尔这冷嘲热讽,现在他高兴的很,就凭小虫这吃的能力,就算碰到高手,也能出其不意的咬他一口。